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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

著作權介紹:
  『 著作 』: 指屬於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。
  『 著作人 』: 指創作人。
  『 著作權 』: 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 著作人格權 及 著作財產權。
 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。而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。



著作權登記申請種類:

1. 語文著作
2. 音樂著作
3. 戲劇、舞蹈著作
4. 美術著作
5. 攝影著作
6. 圖形著作
7. 視聽著作
8. 錄音著作
9. 建築著作
10. 電腦程式著作

著作財產權之存續期間:
  自然人著作 ( 個人 ) :自完成日起存續至著作人之生存及死亡後【五十年】。
  法人著作 ( 公司 ) :自完成日起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【五十年】。
  共同著作 : 自完成日起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【五十年】。



403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10樓之6 / TEL : (04)22252106 / FAX : (04)22259485 / E-mail : service@taiwanip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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